隐喻的谋杀
艾江涛
帕慕克虽然坦言:“从埃科那里我学到了,谋杀推理小说的形式还可以被运用得如此优雅。”但谋杀与侦探在他那里并非轻松的小说形式,而是具有强烈的隐喻意味。
非典型侦探小说
奥尔罕· 帕慕克
作为当代欧洲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土耳其作家帕慕克似乎无意写作一部侦探推理小说。他1998年出版的那部小说《我的名字叫红》,据说是最受中国人喜爱的作品。尽管这部小说的整体结构完全建立在对一桩凶杀案的破获上,可他对这种情节安排的态度却很有意思。接受采访时,帕慕克说:“安排小说神秘情节,对我来说轻而易举,丝毫不成问题。但对此,我并未沾沾自喜。”在随后写作的一篇短文中,他甚至说:“写本书的时候,我似乎觉得,其中的神秘情节和侦探故事只是我被迫而为。我自己对其并不感兴趣,但要想再改为时已晚。”
看起来,帕慕克似乎只是出于可读性的考虑,而技巧娴熟地搭建了这些侦探情节。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以侦探小说进入对这部作品的解读,毕竟,进入一部恢弘的语言迷宫,道路从来不止一条。
在这里,有必要对小说的基本情节交代几句。故事的背景是在1591年的伊斯坦布尔,奥斯曼帝国已过最鼎盛时期,开始受到西欧新兴势力的挑战。更有意味的挑战,发生在绘画领域。法兰克人(地中海东部国家对欧洲人的称呼)采用“透视法”绘制的肖像画,给传统的伊斯兰细密画带来巨大挑战。这种画风甚至吸引了当朝的奥斯曼帝国苏丹,一位向来以赞助艺术和图书受到称誉的君主。他密令小说中的姨夫大人,组织帝国三位最优秀的细密画大师——蝴蝶、鹳鸟、橄榄和镀金师高雅,用法兰克人的风格绘制一本画册,作为外交馈赠之用。与此同时,在宫廷画坊总监奥斯曼大师的带领下,这些细密画大师也在公开准备着另外一本完全按传统画法绘制的《庆典之书》。
姨夫写信给在中亚流浪的外甥黑,希望得到他的帮助。作为本书的主要叙述者,黑在24岁时爱上表妹谢库瑞,因遭到姨夫反对而离乡出走。12年后,当他返回伊斯坦布爾,谢库瑞已是两个儿子的母亲,丈夫几年前出征未归,音讯全无。为了躲避小叔子哈桑的骚扰,她回到父亲家居住。黑返回不久,凶杀案便发生了,先是镀金师高雅,紧接着是姨夫大人,先后被残忍杀害。
凶手很快被锁定为参与绘画的三位细密画大师,小说情节随着案件的侦破逐渐展开。之所以说这是一部非典型的侦探小说,是因为帕慕克在小说中采用了多声部的叙述者,包括凶手乃至狗、树木在内的复调叙述,共同推进着情节的发展,将故事的悬念一直保持到最后。
作为重要叙述对象的,是对伊斯兰细密画伟大传统的哀悼与致敬。帕慕克对此并不讳言:“《我的名字叫红》的主旨并非东西方问题,而是细密画家的艰辛。他们为其遭受痛苦,奉献一切。这是一本有关艺术、生活、婚姻和幸福的书,东西方问题只是其潜伏的背景。”
风格之争,及其背后所代表的两种看待世界的方式,成为凶杀发生的主要原因。换句话说,风格成为一个致命的问题。要理解这一点,便需要对伊斯兰细密画的历史有所了解。
所谓“细密画”,有些类似中国绘画中的工笔画,只是在伊斯兰世界,它并非一种独立的画作,而是一种专门的插画艺术。伊斯兰教反对偶像崇拜,具象艺术并不发达,作为书籍插图出现的细密画,当时并无图画的独立地位。这种13世纪至17世纪在波斯文化影响下发展起来的伊斯兰细密画,运用阿拉伯几何和植物纹饰,并吸纳中国传统山水画技法,追求平面的超自然构图,以一种俯瞰式的全知视角,旨在反映真主安拉眼中的美妙世界。在风格上,传统的细密画大师追求对前辈的模仿,认为绘画不应该有个人风格与签名,最大的特色就是没有特色。来自欧洲的新画风,则以透视法的人的视角来结构图画,追求个人的绘画风格。
如此一来,二者之间的冲突不言而喻,用小说中死者高雅的话来说:“我死亡的背后隐藏着一个骇人的阴谋,极可能瓦解我们的宗教、传统,以及世界观。”
风格,泄露自我的瑕疵
从解谜的角度看,问题在于,同样受过严格细密画训练的三位大师,如何在风格中泄露自己的秘密,进而被确认为凶手呢?这一点,也是这部小说最为引人入胜的部分。我们知道,在许多前现代的侦探推理小说中,笔迹往往被作为误导、取证的重要参考,而那些被视为细微差异的风格,又是如何在一幅画中留下线索呢?
一幅由纽瑟尔·乌文迪尔所绘,描述波斯史诗《列王纪》中英雄鲁斯塔姆诞生的细密画,现藏于伊斯坦布尔的土耳其伊斯兰博物馆
据帕慕克自己讲述,他的写作往往有一个整体计划。在写作前往往已经安排好了整部作品的框架与章节。具体到这部小说,他谈道:“《我的名字叫红》中有许多人物,我给每个人物都分配了一定的章节。在写作时,有时我会渴望继续‘当里面的人物。因此,在写完谢库瑞的一个章节后,比如说第七章,我就会跳到十一章,这又是她的章节。我喜欢‘当谢库瑞。从一个人物跳到另一个人物可能会让我感到郁闷。”
其实不光帕慕克在写作的过程中有这种感受,我在读这部作品的过程中,也有类似感受:我更愿意读有关谢库瑞的章节。部分原因在于,涉及谢库瑞的部分,没有大量关于细密画的铺叙,情节推进更为流畅清晰。
然而,谈及艺术,谈及风格,那些论画的篇章却显得尤为重要。在小说第十二章,帕慕克借助细密画大师蝴蝶的嘴,讲述了三个有关风格与签名的故事。在第一个故事中,赫拉特的一位细密画大师出于追求自己的风格,将波斯爱情悲剧中的主人公霍斯陆与席琳,画成了大汗与他的鞑靼美女,被大汗下令刺瞎双目。显然,蝴蝶想通过这个故事告诉黑,人们所追求的风格,只不过是泄露我们自身痕迹的一个瑕疵。
如何在一幅细密画中发现那个属于画家的秘密签名?小说中,奥斯曼大师将这种辨认细密画家的方法,称之为“侍女法”。这种方法的奥妙在于:无论才华高低,每位细密画家所画的耳朵,风格都不同。“当大师们画一张脸时,他们会致力于追求脸部的极致美善,着重形式样板的原则,强调人物的表情,或者注意它是否应该神似某个真实人物。不过当画耳朵的时候,他们非但不会从别人那里偷取,模仿样板,更不会观察一只真的耳朵。对于耳朵,他们不思考,甚至不会停下来想想自己在做什么。他们只是任凭记忆引领自己的画笔。”
情节终于出现转折,一幅从死者高雅身上搜出的马匹的绘画被发现了,这张画虽然已有些模糊,但作者无疑就是高雅先生遇害前去见的某位画家。采用“侍女法”的辨认技巧,奥斯曼大师和黑先生反复地查看那幅画,试图发现它所隐藏的秘密。最后在已经有些晕散的马匹画像上,奥斯曼大师发现问题所在:马的鼻子采用了一种奇怪、独特的画法。
奥斯曼大师认为,要揪出造成这一笔误的家伙,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手下的几位细密画师在一张白纸上,不假思索地即兴画一匹马。令人失望的是,奥斯曼并没有从经过精心掩饰的几幅马匹的画中发现端倪。两人随后获准在苏丹的宝库中继续查找这幅有瑕疵的画的来源,黑在一堆图画中终于找出一张马的鼻子有缺陷的画。
故事的最后,真相大白。传统细密画的忠实信徒,杀害了高雅与姨夫大人这样两个持完全相反观点的人,避免细密画师毁于被恐慌鼓动起来的伊斯兰信徒。
风格与谋杀,这听起来多少显得偏执而纯粹,完全不同于一般侦探题材中,出于仇恨、利益、欲望而发生的凶杀。某种程度上,风格即信仰,这也可以理解为,小说中的凶手是为了信仰而杀人。
尽管,风格是这部小说的重要议题,但帕慕克对此并无明确倾向。伊斯兰细密画无可挽回地衰落了,但一代代画师为了画出安拉眼中的世界,不惜熬瞎双眼,同样令人感叹。
在带有自传意味的《伊斯坦布尔:一座城市的回忆》一书中,帕慕克回忆起自己幼年的学画经历。像帕斯捷爾纳克在青年时代有望成为一名音乐家一样,帕慕克在7岁到22岁的漫长青春期,一直被视为明日的画家。他在少年时便接触学习了伊斯兰细密画,后来又花整整10年时间去研究并最终喜欢上了这种传统绘画,这也为小说写作打下坚实基础。
帕慕克有关自己学画经历的一段描述,也许最好地说明了他对于风格,对于模仿与创造,对于东方与西方的最终看法。在他看来,模仿是必要的,无论对于西方技巧还是东方传统,不可替代的是他所一直生活的伊斯坦布尔这座城市对他的影响。
作为寓言的谋杀故事
作为小说家的帕慕克,从小便拥有丰富的想象力。据他回忆,在很小的时候,他便相信世界中存在着一些自己看不见的东西:在伊斯坦布尔街头的某个地方,在一栋跟我们家相似的房子里,住着另一个奥尔罕,几乎是我的孪生兄弟,甚至我的分身。当他在20多时开始写作,并梦想成为一名作家时,帕慕克依然认为一个最富想象力的小说家,他的最大美德就在于他能像孩子一样忘记这个世界,充满喜悦地生活其中,无拘无束,并与这已知世界的各种规则周旋。
写作所建立的第二世界,对帕慕克来说,很长时间都是一个对现实世界的逃避之所。在讨论了屠格涅夫由对农奴制的厌恶发展到对俄罗斯的拒斥之后,他回忆道:“尽管如此,很多时候我还是会想,对我来说最好的做法也许就是留在土耳其,把自己锁在屋内,借着小说创作的模糊构思,徜徉在想象之中。事实上,从1975年到1982年,当谋杀、政治暴力、白色恐怖、酷刑拷打以及束缚大行其道时,我正是这么做的。”
尽管如此,但帕慕克又是如何在小说中处理土耳其现实中一度横行的谋杀与暴力?他小说中为数不多对谋杀的分析与描写,难道仅仅出于像他自己所说借鉴于埃科的一种运用优雅的小说形式吗,或者一种为了可读性考虑的权宜之计吗?
事实好像并不如此简单。帕慕克不但了解侦探小说在土耳其的发展状况,还对历史上奥斯曼政府对无名杀手案件的关注颇为赞赏。切廷·阿尔坦是帕慕克年轻时非常喜欢的一位专栏作家,他曾在一篇写于上世纪70年代的文章中分析,侦探小说在土耳其的发展,之所以远未达到英国、美国和法国如此高的程度,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土耳其这样一个农村占主导地位的社会,谋杀毫无智慧可言,社会没有给予作家足够的生活经验。帕慕克对这一逻辑粗糙的推论并不信服。他指出世界范围内一些以乡村谋杀案为素材的侦探小说的成功案例,不认同阿尔坦的观点:“每个人都知道某人是被谁,又是因为什么被杀死的。”他注意到,早在400年前,伊斯兰教大臣艾布苏尤德大人对无名杀手谋杀案的裁决,已成为西方意义上划时代的经典先例。
帕慕克以两部小说为例,法国作家加斯通·勒鲁的《黄色房间的秘密》和西班牙作家马努艾尔·巴斯克斯·蒙塔尔万的《中央委员会谋杀案》,试图说明“密室谋杀案”小说模式的大有可为。在第二部小说中,作为变种的“密室谋杀案”所讲的故事是,在一间上锁的某个政党的会议室中,灯光熄灭后,总书记被人杀死,审问的结果却是,每个人都有罪,都对中央政府负有责任。帕慕克想借此说明的是,“当我们缺乏可能帮助我们理解自己历史的最基本的法则时,为什么我们只能通过讽喻来与历史联系”。
显然,帕慕克并没有放弃严肃写作的道德感。无论是《我的名字叫红》中的谋杀故事,还是《黑书》中男主人公对被枪杀街头的妻子的寻找过程,都具有强烈的隐喻意味。其中缘由,“因为在我的国家,寓言往往代替了哲学。但比起理论来,人们更相信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