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非:文学的邀约(1)

来源:三联生活周刊 2018年01月24日 05:06

文学的邀约格非

朱伟

格非真名叫刘勇,江苏丹徒人。有关家乡、家庭,好像很少听格非谈起过。我记忆中,经常混在一起的日子,他只说过,家乡的河豚是真好,“等春天,到我家吃河豚去”。这一说,30年就都无下落。

他的履历很简单:从乡下到上海,进华东师大读书,读的是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后留校当讲师,随后是副教授、教授。华东师大文学系当时集结了一帮文学评论精英:许子东、王晓明、李劼、吴洪森……讨论小说技艺的风气很浓。格非在《中国》杂志发表第一篇短篇小说《追忆乌攸先生》时,署名就是刘勇。《中国》的主编是丁玲,1985年创刊,原是提供给革命作家发表作品的一块园地。但当过“右派”的著名诗人牛汉与冯雪峰的儿子冯夏熊当上副主编主持工作后,团聚了几位踌躇满志的青年编辑,王中忱、林谦、吴滨之流,1985年底改刊,1986年第二期起变成一个专发新锐小说的阵地。《追忆乌攸先生》就是在改刊的第一期,与杨争光的《老家人》一起登场的,责任编辑就是王中忱。

格非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迷舟》1989年由作家出版社出版时,吴洪森在序中写道,刘勇是因为发现小说作者中有重名者才起的笔名。“这两个字组合在一起,有一种朦胧说不清或说不出意思的魅力。”“我觉得,格非在构思笔名的过程中,就已经作为一个优秀小说家诞生了。”这是吴洪森的说法,他是格非的近友,格非曾带他到过我家。吴洪森的意思,笔名其实是格非对自己创作道路的寻找。格是至,是感通、匡正,格物致知,拨迷惘而知事理。我估计,“格非”出自《尚书·冏命》中的“绳愆纠谬,格其非心”。愆是过失,以准绳纠过失,匡正是非。向格非求证,他说:“古有所谓‘格君心之非说,阳明多言及之。”“取笔名时,与王方红翻字典随意挑出二字,觉得不俗而已。当时还没读《答顾东桥书》,也未顾及冲撞了李清照之父的名讳。”王阳明的《答顾东桥书》,其中的顾璘(1476~1545)是金陵才俊,号“东桥居士”,小王阳明(1472~1529)四岁。

格非在新时期,是难得一位以其学术背景创作的作家。这学术气在读者认知度上,其实帮了他很多倒忙——他的书卷气叙述往往会阻碍急于窥知故事因果的读者,他们没有耐心体会语境氛围背后,格非煞费苦心的结构。这其实正是他小说的魅力所在。

我以为,起码,在创作刚起步时,格是格非小说构思中的途径,是非构成意味。他以一个意象开始寻找逻辑——《追忆乌攸先生》的“乌攸”就是司马相如《子虚赋》中的“乌有”——“乌有先生者,乌有此事也,为齐难”。这是一个倒装结构的小说,故事其实很简单:乌攸先生因奸杀杏子而被枪毙了。乌攸先生死后,警察才来村里调查,调查的结果是,杏子其实与乌攸先生相爱,奸杀杏子的是村里的“头领”。乌攸是个有文化的医生,头领先烧了乌攸的书,乌攸拿刀要与他拼命时,头领轻易就击倒了他。然后,头领奸杀杏子后又诬陷了乌攸,因为他早就放话说,要杀死杏子与乌攸先生。谋杀,是因乌攸抢了他风头,挑战了他的权威。格非不像其他作家,他的第一篇小说,就形成深思熟虑,他自己独特的结构与娓娓道来的叙述风格。小说从警察进村开始倒叙,因警察进村,“人们才不情愿地想起乌攸先生”,“人们的记忆通过这三个外乡人的介入而被唤醒”,说明这是个封闭、沉睡的村庄。因警察进村,“我”才想起乌攸先生被枪毙那天的情景,时间已相隔遥远。情节通过“我”带警察去乌攸先生故居,背乌攸先生回家的守林人保留的血迹回溯后,回到“我”追憶与弟弟去看乌攸先生被枪毙时,遇到了一个小脚女人,这个女人目击了头领强奸杏子,但乌攸先生被枪毙后一个多月,“我们才从她嘴里知道了那件人命案的真相”。上世纪80年代,每个作家的脱颖而出,应该说,背后都有某一类型外国小说的影响。格非刚开始写作的结构,我以为是受法国小说家罗布·格里耶与阿根廷小说家博尔赫斯的影响。《追忆乌攸先生》的故事,需要你通过分辨它的叙述,来理出因果。有趣的是时间差,它构成悬念与意味。小说的最后一段是,我与弟弟遇到小脚女人,“她决定揭露事情真相,发疯似的朝枪毙地点飞跑”。但她“满身是泥赶到枪毙现场,乌攸先生已经被埋掉了”。这就是时间差。

1987年在《收获》发表的《迷舟》,才是格非的成名作。这篇小说的意象,就是迷雾中的渡河之舟,格非还专画了一幅曲曲弯弯,从棋山要塞到榆关,由涟水进兰江的草图。驻守棋山要塞的是孙传芳部,萧旅长率部准备驻守棋山对岸的小河村前,接到了父亲的死讯。小河村正是萧旅长故乡,萧于是回乡奔丧。而攻占榆关的,正是萧旅长哥哥率领的北伐军。小说一共写了七天:第一天,萧回村,见过母亲。村里有算卦的道人,他让道人卜生死,道人说:“当心你的酒盅。”第二天,父亲下葬,站在母亲身边的杏(格非刚开始的两篇小说中,都用了红杏出墙的杏),使萧忆起他从军前在榆关跟表舅的学医生涯。杏是表舅的女儿,夏末一个下午,杏熟睡在躺椅上,他曾搭过她的脉。现在,杏已经嫁给了兽医三顺。第三天,杏去茶林采茶,媒婆马三婶告诉萧,三顺去上游捕鱼,两天后才回来。萧在茶园将杏扳倒,但格非描写:“他越是用力抱紧她,她就仿佛离他越远,他觉得自己深陷在一个巨大的泥潭里,他的挣扎只会耗尽他的生命。”第四天,格非只写了两行字:萧到杏的屋里去,三顺还没回来,河上起了大风。第五天,一夜雷电风雨后,萧带着警卫员在激流边钓鱼,马三婶来告诉他,他与杏的事发,昨夜回家的三顺吊打杏,杏供认了他,三顺阉割了杏,她被送回了娘家,三顺扬言要杀死他。第六天,萧在父亲书房里,看到父亲未寄出的给他哥哥的信。信上说,预计他的部队不久就要覆灭,孙传芳军已近崩溃边缘。他在决定赶回部队时想到了杏,于是,决定晚上去杏的娘家。在河边,他遇到追杀他的三顺与同伙,他出门却忘了带手枪,枪里有六发子弹,警卫员又喝醉了没跟他。三顺在该杀他时却放了他,把刀扔进了河里。最后,第七天早晨,他从榆关回村,走进家门,警卫员就用他的手枪对准了他。警卫员告诉他:“离开棋山来小河的前夕,我接到了师长的秘密指令:如果你去榆关,我就必须把你打死。”结尾是——

警卫员站在离萧只有三步远的地方,认真打完了六发子弹。

这故事其实也简单,格非的叙述,始终营造一种神秘的、如雾迷蒙的感觉。道人说:“当心你的酒盅。”那晚他就把酒杯推到警卫员面前,“警卫员偷觑了他的长官一眼,迟疑地端起了酒杯。萧又从警卫员的眼睛里看到了道人双目诡谲的光芒”。这是埋伏的细节。格非一开始的写作叙述都没有对话,他将读者注意力调度到一个方向,指鹿为马,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让你玩味那个出其不意中的前因后果。我因此而喜欢他的布局。(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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