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性理想 福尔摩斯为何热衷于探案
薛巍
福尔摩斯代表了一种知性理想。他是一个完全靠他的才智为生的人,不向任何人屈服,藐视大部分人遵守的社会规范。
我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最大的感受是,福尔摩斯特别热爱他从事的职业,对破案有着极大的热情,不仅动脑,而且随时行动;不仅聪明,而且特别勇敢。他的职业是什么呢?在《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说,他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咨询侦探”,接受官方侦探和私人侦探的咨询,用他对犯罪史的知识帮他们破案。在小说中好像没怎么看到他向谁收钱,无论是找他帮忙的官方侦探还是委托他破案的受害人家属。他做咨询侦探挣的应该也不多,租房都不够,还要找人合租,“他找到了几间好房子,但是租金很贵,他一个人住不起”。
电影《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剧照
福尔摩斯热衷于破案,是因为有案可破他才能觉得生活有意思。他说:“不用动脑筋,我就活不下去。除却这个还有什么生趣呢?请站到窗前来。难道有过这样凄凉惨淡而又无聊的世界吗?”对他来说,案件是不寻常的甚至是迷人的兴趣来源。美国学者大卫·米克斯说,福尔摩斯的故事中没有后来那样轰动的连环杀人之类的大案。开膛手杰克爆发于《血字的研究》出版几个月后。19世纪90年代,福尔摩斯系列问世的时候,是英国犯罪小说的黄金年代,当时的侦探小说中充斥着各种血腥的描写(帽盒中装着的人头),福尔摩斯的故事中没有这类生动的描写,除了不多的几个例外(《硬纸盒子》一文中,盒子中装的两只不成对的被割下的人耳)。相反,柯南·道尔小说中的人物都是不知所措的继承人、心急如焚的高贵的女士、丢失了外交文件的大人物。在福尔摩斯探案故事的开头,一般是室外坏天气在肆虐,福尔摩斯和华生在他们贝克街的公寓里正舒适地待着,华生安静地看书,福尔摩斯在吸烟、看文件,这时顾客登门了,气喘吁吁、吞吞吐吐、愤愤不平的,遇到了什么危险。这种气氛是舒适的危险,都是能用科学推理战胜的危险。写到的罪行不是特别可怕,既不是社会问题,也不是不可消除的罪恶,只是会让人感兴趣的事件。柯南·道尔主要受到了爱伦·坡的影响,但他做了改变。爱伦·坡笔下的杜邦的独白会考验读者的耐心,而福尔摩斯速度很快,立刻就能得出很多结论。
福爾摩斯破案时除了使用犯罪史、化学知识,还有他强大的演绎法。一个人背着双肩包、穿着格子衫,我们可以推断他是一名程序员,这跟福尔摩斯比起来太小儿科了,当华生拿出一块手表,福尔摩斯就能推断出它的旧主人的性格和习惯:那是华生他哥哥的表,他哥哥是一个放荡不羁的人,当初很有光明的前程,可是把好机会都放过去了,所以常常生活潦倒,最后因为酗酒而死。福尔摩斯说这些不是他猜想出来的,“猜想是很不好的习惯,有害于做逻辑的推理”。他是根据观察结果加上对潮流的了解而推断的:手表上有无数伤痕,对一只价值50多金镑的手表这样不经心,说明他生活不检点。围绕钥匙孔上有上千的伤痕,清醒的人插钥匙,一插就能插进去,伤痕多是因为常喝酒,上弦的时候留下了手腕颤抖的痕迹。
在《蓝宝石案》中,福尔摩斯从一顶帽子推断:帽子的主人是个中年人,平时不锻炼身体,头发灰白,最近几天刚理过发。他是一个学问渊博的人,在过去三年生活相当富裕,但目前已处于窘境。他过去很有远见,可是已经今非昔比,再加上家道中落,精神日趋颓废,说明他受到某种有害的影响,也许染上了酗酒的恶习,所以他妻子已经不再爱他了。福尔摩斯说他学问渊博,是因为帽子大,帽子的主人脑袋大;说他家道中落是因为那是一顶三年前时兴的、昂贵的帽子;帽子很脏,而他的妻子没有帮他掸掸刷刷,说明已经不爱他了;帽子衬里的湿迹说明帽子的主人大量出汗,所以不是一个身体锻炼得很好的人。其中一些推断如今看来不科学或者政治不正确,但精神可嘉。
柯南·道尔在1887年出版《血字的研究》,1902年出版《巴斯克维尔的猎犬》,1930年病逝,在50年的写作生涯中出版了21部长篇、150多部短篇、3部诗歌,至今粉丝层出不穷。诗人、文学评论家艾略特很欣赏柯南·道尔,他在派对上会从福尔摩斯探案故事中引用很长的段落,写诗时也会从中借用文字和想法。艾略特曾经说,好的侦探小说中,犯罪分子的性格和动机应该是正常的,要禁止精巧的、令人难以置信的伪装,好的侦探小说不可以依赖超自然的现象或者孤独的科学家的发现。这一规则就把柯南·道尔的《斑点带子》排除在外了,因为其中一桩谋杀案是一条受过训练的蛇实施的。但艾略特承认,大部分伟大的作品都会至少打破他的一条规则。纳博科夫说,福尔摩斯赋予了逻辑以幻想的魅力,他给予了我们最雅致、最令人兴奋的头脑探险。
《华盛顿邮报》书评人迈克·德达是一位福尔摩斯迷,著有《论柯南·道尔》一书。他说:“福尔摩斯代表了一种知性理想。他是一个完全靠他的才智为生的人,不向任何人屈服,藐视大部分人遵守的社会规范。十一二岁时读他的书,会发现福尔摩斯过着男孩理想中的生活:他最好的朋友是他的室友。饿的时候有一个妈妈一样的人物给他送上热菜。可以在屋子里打枪,房间里想有多乱就有多乱,可以穿各种伪装,可以出去打坏人历险。”
柯南·道尔
华生曾经概括说,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是这样的:文学知识、哲学知识、天文学知识都是无,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于莨蓿制剂和鸦片却知之甚详。化学知识精深,解剖学知识准确,但无系统。提琴拉得很好。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德达认为华生的概括不够准确,福尔摩斯是一个审美分子、业余拳击手、伪装大师、专业化学家和语言学家,偶尔是个哲学家、总体上很博学,一个拯救不幸者、抗击黑暗的骑士。
福尔摩斯系列既可供人消遣,也能激励人向上。柯南·道尔说,他自己最喜欢的美德是不动感情,他最喜欢的别人身上的美德是阳刚;他最喜欢的职业是工作;时间全都填满是他最大的快乐;他最喜欢的现实生活中的英雄是尽职尽责的人。他的作品赞同的是骑士的理想:荣誉、责任、勇敢和大度。
大英图书馆网站上有篇文章说,福尔摩斯是世界文学史上最著名的侦探,私家侦探作为一种职业因为1857年的“离婚法”(《婚姻诉讼法》)而得到壮大。但是,福尔摩斯却是一位“有绅士风度”的侦探。他绝不会采用锁孔偷窥的伎俩去查证出轨行为(不论当时或现在,这都是离婚诉讼中获得主要证据的方法),那“绝非君子所为”。上层社会的骑士风度和英国式的自重是他的典型特点。据说柯南·道尔有一次乘火车在南非旅行,他的一个儿子说走道上走过来的一位女性很丑。他还没说完,他父亲就打了他一巴掌,气红了脸,说:“记住,没有一个女性是丑陋的。”他完全做到了他墓碑上刻的话:“真实如钢,正直如剑。”《波西米亚丑闻》中,波西米亚国王说艾琳是一个了不起的女人,但地位跟他不一样。福尔摩斯冷淡地说道:“从我在这位女士身上所看到的来说,她的水平的确和陛下的水平很不一样。”